湖南体育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3—2014学年度报告

2014-10-31发表于湖南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要求,学院本着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的原则,为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我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主要采取以下手段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首先,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党务、校务公开,推进高校科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发布后,学院高度重视,通过院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部门工作布置会、教研活动和班团活动等形式,及时学习传达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和理论基础。学院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院属各单位均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并发布相关信息。

其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范围。学院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2013学年伊始就对校园网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升级,优化了信息发布的专栏布局,增加了二级部门的职能权限,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学校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校园广播、橱窗展板、院报院刊、电子显示屏以及党务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学院设立了书记、院长信箱,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同时,每两周一次的院领导接待日活动也成为学院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工作。学院还特别注重向社会主动发布办学治校理念和办学成果,湖南日报、长沙晚报等媒体、湖南教育政务网“在线访谈”等栏目曾报道了学院的办学育人理念。

    再次,坚持民主议事和工作通报制度。学院各类发展规划、新校区建设、制度的修订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等涉及学院发展及教职员工利益的重大决策,均主动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学院举办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邀请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基层负责人、学生代表参加,通过会议形式向与会代表通报学院的重要工作,让他们参与学院重大规划的讨论,共同为学院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院按照《办法》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渠道

    1、互联网。通过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会议。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行政例会、部门会议及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学院信息。

    3、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或张贴院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文件、通知及会议纪要等纸质材料的形式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其他形式。通过宣传橱窗、公告栏、校内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一是学院简介、学院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信息。二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因我院正在进行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新修订的制度还在讨论、审阅中,待通过后会及时上网发布。三是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四是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学院各层次招生及教育培养信息、考生录取信息。坚持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阳光招生政策,按照政策公开、资格公开、计划公开、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的原则,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就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订并将学院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运动训练专业、表演艺术专业及武术专业单招办法等信息公布于学院校园网,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高校招录程序分批次、分科类的进行考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将录取信息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24小时为考生服务,细致解答各类疑问,广泛接收社会监督,整个招录学院审计监察部门均全程参与,无任何违规事件。2014年共录取高职新生550人。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一是学院进一步健全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及修订了《湖南体育职业学院财务制度》、《湖南体育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湖南体育职业学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学院公物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规范了财务、资产管理。二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学院完成了新一轮资产清理的上报任务,并顺利通过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复查工作小组的资产清理复查。三是我院修订了《湖南体育职业学院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预算决算工作,并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省体育局统一公开公示。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管理规定,通过校园网中“信息公开”专栏、收费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价格举报电话等,深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开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五是凡符合招标限额规定的项目,一律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根据标的大小和采购性质采取委托代理机构招标、政府采购和院内公开招标等形式,有效规范了学院招投标工作,使各项采购工作更加透明。

    4、人事师资信息。一是学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要求进行了专项整治,包括院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院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等内容都包括在院领导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并在校园网上进行了公开公示。二是学院下发了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将配合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完善。三是学院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信息都通过校园网进行了及时的公示。2013-2014学年度,按照程序公开和条件公开的原则,落实年度招聘计划,择优选拔了5名教师,进一步充实了师资队伍。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组织申报工作,有3人晋升初级职务,1人晋升中级职称,2人晋升副高职称。

5、教学质量信息。学院及时公布公共资源信息,包括学科与专业建设情况、精品专业和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教学资源及使用情况、教学管理及评价情况等信息。教务处网站及时公布本学年读课程总表、课程结构。学院积极公开就业信息。开展就业一把手督查工作,落实就业目标责任机制;加强就业市场信息化工作,通过就业专题网站和公告栏提前发布招聘信息,让毕业生及时掌握就业信息;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开展各种类型的就业指导;搭建校园招聘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学院2014届毕业生共 575人,截至731日,已就业人数491人,初次综合就业率为85.42%,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对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进行了通报。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院加强学籍管理,完善了学籍管理办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生学籍信息、学籍异动情况,并提供学籍查询。健全了学生奖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公开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信息,对照评奖评优标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48人,学院一等助学金118人、二等助学金118人、三等助学金118人,评选结果全部进行公示,保证评选的公正性。

    7、学院安全稳定及其它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或被举报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学院目前暂时未列出不予公开的事项。学院未因信息公开产生收费和减免情况。学院未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由于我院系行业办学,办学规模小,师生数量少,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不足,主要是:各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信息公开方式和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等。今后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深化工作认识。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

    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法。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院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机制。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201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