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队管理制度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04-03 2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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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逻队在保卫处领导下,担任学院辖区内的巡逻、值班和安保工作。
二、巡逻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巡逻人员必须着工作服、佩带标志规范上岗,着装整齐,仪表端庄。在夜间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巡查,不准迟到、早退,做好巡防记录。
三、巡逻队员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起在院内巡查,不准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四、巡逻队员在巡逻时可以采取公开与秘密、蹲点守候与堵截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五、巡逻队员应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防工作,做到不失控。
六、在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和可疑事要认真查处,不能处理的要沉着冷静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七、巡逻队员要爱护警具设备,对其设备不定期进行维护,如人为造成的损坏需作相应的赔偿。
八、在巡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给予一定奖励,如有玩忽职守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