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宣传册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与军旅失之交臂,你将失去一次在大熔炉里锻炼成才的机会,你将无法体会到人世间最美好的战友情谊。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快到军营来吧!
雨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宣
征集的主体对象
1、征集时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今年继续实行夏秋季征兵,即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院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提前,在6月份大学生离校前组织体检、政审和预定兵。2、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男青年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毕业生,高校在校大学生。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有高考分数可查)、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3、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5、报名要求。从今年开始,我国依托“全国征兵网”实施网上征兵。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持网上打印的登记表到街道(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8月5日前,已参加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申请应征报名。应征青年本人未能网上报名登记的,现场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后由兵役机关代其进行网上报名。女兵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5日。
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国家正组织修订,具体标准以国防部最新公布为准)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 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文化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以下身体情况不符合入伍条件:
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其它部位直径超过3㎝)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入伍基本政治条件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规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且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国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处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况的。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享有的优惠政策
高等学校学生(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二)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三)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入校新生和往届毕业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大专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四)优待金政策。高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从长沙地区高校所在地被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可享受长沙地区每年15000元的义务兵入伍优待金。
高等学校学生士兵退役后享有的优惠政策
(1)高等学校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2)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4)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原是本科的可转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的可免试转入本科学习;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5)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6)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
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具体程序
(一)参加兵役登记。首次参加登记的公民登记后向兵役机关领取兵役证,往年已登记过的公民应持兵役征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核登。
(二)参加征兵体检。在参加兵役登记后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公民,接到体检通知后,即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到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三)接受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在新兵到达部队一个月后,其家属到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按其农业、非农业户口,凭入伍通知书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抚政策。
(五)检疫复查。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惩处”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家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四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它有关政策
(一)义务兵服役期间长沙市政府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为每户每年15000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6000元。对进藏、进疆义务兵家庭,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退役时选择自主择业就业的,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1年内可自愿报名,免费参加1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烈士子女、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咨询网址: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湖南省征兵网:http://zb.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1-84571511、85880945
报名地点:各高校武装部(保卫处)、各街道武装部
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20日(高校大学生,逾期可补报)
7月10日至8月10日(街道适龄青年、高校录